二 国家治理理性
作为政治实践的国家治理,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关注、所总结、所添加,成为日渐体系化的知识系统,亦可称为福柯所说的国家治理理性。
福柯认为,治理思想的发展,如同科学技术一样,是积累的、走向理性的,称之为“治理术”(govermentality)。[8]福柯指出,“治理一词应当在16世纪它曾有过的非常宽泛的意义上去理解。‘治理’并不只涉及政治结构或国家的管理,它也表明个体或集体的行为可能被引导的方式——孩子的治理、灵魂的治理、共同体的治理、家庭的治理和病人的治理。它覆盖的不仅是政治或经济屈从的合法构成形式,还包括行为模式,这行为模式或多或少地被构思和考量,目的就是仿照他人的可能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治理是去对他人对行为可能性领域进行组织”[9]。治理不应当仅仅在对立性的暴力活动中理解,更应当在“既非战争也非法律的行为模式,即独一无二的治理模式中去寻找”[10]。治理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贯彻理性、智慧、审慎的普遍原则,有一种知识必不可少,具体、精确、节制的知识与国家的力量有关。国家理性指国家形成、强大、维继、生长所运用的手段的完美知识、艺术或最容易、最迅捷的手段,是一种关于治理的知识和技术,用来最大程度地增强国家实力,保护国家的安全。“政治知识,既不是讨论人权,也不是讨论法和神法,它讨论的是被治理的国家的性质。”
作为国家治理艺术的合理性,西方的国家治理理性是从17世纪初开始,与传统的基督教传统(人的法则、自然法则和神的法则)和马基雅维利传统(君主与国家之间的联系)决裂而形成的新的体系。国家理性有这样的特征:(1)被视为一种“技艺”,即符合特定规则的一种技术,不仅是习俗或传统,还有知识——理性的知识。(2)特殊治理艺术既是基督教传统又是法律传统。治理遵从的是完整的法律体系:人法、自然法、神法。王建立城邦,要像上帝创造了世界,要像灵魂赋予身体以形式一样。(3)君主与国家之间的联系。考虑到国家的特性,尽可能在长的时期内压制它的敌人。国家是现实的存在,尽可能抗衡它的敌人。(4)国家理性预设了一种特定知识的构成。只有知晓国家的力量,才能治理。治理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贯彻理性、智慧、审慎的普遍原则,有一种知识必不可少,具体、精确、节制的知识与国家的力量有关。在国家理性推动下,“治安”(the police)思想发展起来了。国家理性主要是对外的,以保证国家安全为主旨。然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如何将国内资源——蕴含在每一个个人——充分发展、调动起来,以增强国家实力,就是治安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治安包括了一切”,是福柯反复阐述的。治安通过追求“人们达到至福”包括物质的善、灵魂的善、身体的善,来增强国家力量,关注个体的生命由此变成了一项“国家义务”。“治安”包括:(1)“治安”和司法、军队、财政一起,是统领国家的行政部门。(2)“治安”无所不包。人和事之间的关系:人在领土上的共存;他们与财产之间的关系;他们所生产的东西;在市场进行交换的东西。还要考虑人们怎样生活,可能降临在他们身上的疾病和事故。治安关照的是活生生的、活动的、生产性的人。(3)对人活动的整全干预分为两类:一是治安必须竭尽全力,为城邦提供装点、形式、荣耀。荣耀不仅仅表明一个要臻于完善的国家的美,还包括国家的力量和国家的活力。治安保证并凸显了国家的活力。二是治安另外的目的是促进人们之间的工作和贸易关系,以及援助和互相帮助。治安属于现代治理艺术或国家理性的目标:发展构成个人生活的诸般要素,以使这些要素的发展也能增进国家的力量。[11]
福柯指出,在欧洲现代国家形成的两个世纪间,两种理论——“国家理性”和“治安理论”,得到了发展。从宗教性的对每一只羊无微不至的、从精神到思想到物质的关怀,转化为现代国家通过“个体化的政治技术”来对每一个人经济生产、健康教育、安全卫生等各个方面的支配和控制。由于个人成为国家力量的奠基石,想要削弱甚至消灭另一个国家就需要消灭个人。这一种现代国家理性的发展,导致了如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惨烈的杀戮。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候,“重大的福利、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纲领才被激发起来”。在整个西方的历史中,政治理性贯穿始终。它首先呈现为牧师权力观念,然后表现为国家理性的观念,它必然的效果既是个体化的又是总体化的。总体而言,国家理性表现出以有效性为轴心的趋势。[12]
中国的国家治理“理性”有自己的传统。夏商周三代的早期国家经验,形成“德命”的国家治理理念;秦亡汉兴,汉武帝、董仲舒通过“天人三策”而确立了“独尊儒术”的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文化性质的“大一统”国家理念自此不绝;以《史记》《资治通鉴》等为代表的总结统治得失的国家治理理性思想连绵不绝。
中国以“德命”为核心的国家治理理性是按两个轴心展开的:一是合法性。通过对价值观念性的意义进行构建、再建构,不断增进其合法性。“德命”形成了以“天道”之“德”为终极依据,以君德、官德、民德为维度,“君”之德为统治方式,“民”之德为理想社会的落实方式。二是有效性。通过有效管理社会的各项措施,进行制度设计与改进。如各种各样的保民、安民、养民、富民、教民、新民等手段,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决策制度、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制度。二者表现出思想的经验理性化。“德命”的含义从早期外在、神秘、主宰之“天”“上帝”发展到突出“天道”的内在精神,即从“天”之“生”“仁”来解释“民本”“仁政”的正当性。如《明实录》就记录了16个皇帝中的13个皇帝的国家治理事件,包括奏议、诏令、高级官员的任命、国家军政大事等,达133册3000卷(1962年版)。近代中国的落败,与其说是自身的崩溃,不如说是西方带来的“崩溃”。如果没有西方的侵入,中国的国家治理理性会如过去一样,继续以“天道”为依据增进其经验理性。
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主题”是向西方学习。面对西方的侵略,为救亡图存,中国被迫重新出发,向西方学习,自我革命,几代人流血牺牲,各种尝试,传统的“天下”国家走向了“现代国家”,再造了一个新的中国。当今的国家治理研究便要在“古今中西”的新格局下展开——一方面从传统中寻找治理经验,另一方面,从中外比较中发现中国的问题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