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知廉耻的疯子
- 穿书八零:小配角攻略年代大佬
- 水中花
- 3009字
- 2025-05-19 20:31:42
十八岁的阿圆是天香村里公认的乖乖女,极听父母的话。
父母让她往东,她不会往西。
有这样一个女儿,沈修英也是极其放心,打心底认为是她们从小教导有方。
这是现代服装设计师程圆月穿到一本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程圆月身上。得知自己成了书中的程圆月之后,想到原书中对程圆月的了了几笔评价。
下一秒,她却突然想起一件事,就是这样一个风评极好,乖到极致的姑娘,马上要帮家人嫁给一个老头。那个老头在床上有些特殊爱好,特别是喝醉酒之后。
原书中,这样一位乖巧的小姑娘,嫁给老头不到三个月,便被老头折磨死掉了。
没错,程圆月只是一位书中的不起眼的小人物,之所以会提到她,还是因为她救过重伤的男主一次,只是不等男主找过来,她就已经被家里安排结婚,短短三月便香消玉殒。
当时她看这本书时,因为自己与她同名,她生气程圆月性格太乖,不懂得反抗,家里让她往东不敢往西,救了男人,也没与任何人提起,这样一个天大的功劳,却被女主领了去,年纪轻轻便被老头折磨死了。
当时她对这个小人物,更多的是心疼和无奈,也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怜惜感。
此时,她的面前站着一位中年妇人,她穿着一件碎花衬衫,皮肤黝黑,头发用皮筋随意的绑起,正是她的母亲沈修英,正与她说着她的终身大事。
她心里回忆着故事发生的背景,好像是1988年。
“阿圆,从小到大你最懂事也是你最听话。你哥这次犯了事,家里也是没有办法求到了人家头上。人家乔老板可是说了,只要你嫁过去,肯定会让让你过好日子,让你衣食无忧。乖,听话,只要你乖乖的嫁乔老板的,乔老板就会帮我们说话,你哥就不会有事,后天就可以回来了。”
程圆月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白色小衫低垂着头,一副乖巧柔顺的模样:“妈,既然你都安排好了,我都听你的就是。只是大哥当真后天就能回来吗?”
为了不让原主母亲发现不对,穿书过来的程圆月学着程圆月的样子,乖巧的回话,低眉顺眼的样子,沈修英没有发现半分不对。
大哥出事,她娘沈修英最先想到的便是把她嫁出去换钱。在这个家里,原主是没有话语权的,家里替她做了决定,她唯有嫁人一条路。
小时,大哥犯了错,挨打的是她。
要是没有及时给大哥做饭吃,大哥挨了饿,挨打的也是她。
她是沈修英二女儿。
她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十岁,不过因为小时摔了一跤,左腿断了没有恢复好,走路一直一瘸一拐的。原主对这个妹妹疼爱得紧,舍不得她受半分委屈。
沈修英的大儿子程家福前天因为与人打架,把对方打伤了。对方气不过直接报警了,警局直接把程家福给带走了。
沈修英打听到,想要把人带回来得赔对方五百块。
家里没有那么多钱,她只好把主意打到大女儿的身上。乔老板早就觊觎圆圆多时,这次儿子出事,人家答应给六百三的彩礼,还答应她会到警局走动一二。
“这就对了。你爸腿脚不好,你哥才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现在出事,你这个当妹妹的理应帮他。明天一早,我替你打扮打扮,乔老板一来,你便跟他回去。”
“都听妈的。”程圆月温柔的点头:“只要能把大哥救回来,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知道你最懂事,这次如果不是人家乔老板,你大哥说不定要在里面待上几年。那乔老板的是个疼人的,只要你听话懂事,好日子在后头。”
“嗯。”
“明天你就要嫁人了,今天就不要去下地干活了,在家收拾收拾你的衣物。”沈修英看着自己的长女,感慨万千。
女儿生得漂亮,低眉顺眼的样子实在是可人。
如果不是这次大儿子出事,她真舍不得让她现在嫁人。
见圆圆答应了婚事,便放心的让她在家,出门干活去了。
别人不清楚那乔老板的是何德性,程圆月最是清楚。
他今年五十有二,平时爱喝点酒,一喝多就喜欢打自己老婆。
前面的三个老婆,都是让他给打死的。
她妈不可能不知道对方的情况,但还是选择让她嫁过去,无非就是不在乎她嫁过去能不能活。
只要她的命能换回大哥的命,在她妈看来就是值得的。如果她敢不听话,轻则罚她不准吃饭,重则连小妹一起受罚。
沈修英从小的理念便是让她们知道,她们的未来只能为程家福谋好处,这就是沈家女儿的用处。
如果不能为这个家服务,或者不能为程家福谋利,她们就是不听话的女儿,枉她们养这么多年,还不如现在把她们赶出家门去。
“二姐。”小妹芳芳小心的靠过来:“那乔老板都可以当我们爷爷了,妈是怎么想的。”
“妈也是没有法子了。”程圆月摸摸小妹的头:“我昨天在山上挖了点宝贝还藏在山洞里,现在去取回来,你在家看着。”
“二姐,你如果不想嫁,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肯定还有别的办法救大哥出来的。”二妹一想到二姐要嫁给一个老头,小小年纪的她不由得红了眼睛。
“嫁老头好。”程圆月看着天空,嘴角勾了勾:“他一把年纪了,我肯定能活过他的。”
躲不过要嫁人的命运,那她便做点别的。
她记得原书中,程圆月这会把男主救了,就藏在山上的山洞当中。
一时半会改变不了要嫁人的命运,做点别的总是可以的。
程圆月拿着一把柴刀顺便带了些吃食和水便往山上去了。
去往后山的路上,村民看见程圆月往后山去,脸上都露出同情的目光。
程圆月不理会她们的目光,只是对她们笑笑,一副全然不知情的乖乖女样子朝后山走去。
后面有一座山,叫十里山。
这里的山脉连着山脉,一眼过去,高耸入云。
程圆月走了大概半个时辰,走到一棵矮树跟前,移开前面的树枝,露出一个洞口。
这个山洞是她小时无意中发现的,只要有时间,她就会来这里待上一会。
昨天,原主救了一个陌生男人,那个男人便是书中男主。
她救起他时,对方满身血污,昏迷不醒,伤的极重。
她把人背到山洞里,给他处理了伤口,还挖草药帮他解了毒,留了一些吃食和水。
一夜过去,男人是不是还在,有没有死,还未知。
从小洞口进去,还未靠近就听见轻微的咳嗽声。
这是醒了还未走。
听见动静,躺在地上烧得迷迷糊糊的男人把头朝洞口方向去。
只看见一个穿着朴素的姑娘朝他走来。
姑娘生得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看着就很乖。
身影越来越近,直到他跟前停住。
只是用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语气算不上温柔:“还活着呢。”
“你是谁?”男子沙哑着声音问。
“你又是谁?”
男子摇头:“我只记得自己叫陆尘,其它的不记得了。”
大脑一片空白,记不起任何事物。
程圆月的脸突然朝他靠近:“你现在身体如何?”
陆尘因为她的突然靠近呼吸有些不自然:“还好,多谢……。”
多谢姑娘几字没说出口,就听程圆月一边把玩着手里的柴刀,一边问他:“是不是结婚也不记得了?”
“不曾。”虽然不记得任何事情,但肯定没有结婚。
“算了。”她放下柴刀:“左右以后我们也不会再见了,我现在想睡你,你的身子应该能受得住吧。”
陆尘听着她的话,本来烧得迷迷糊糊不清醒的头脑,一下子便清醒了。
这个女人说话怎么如此大胆。
再说,他现在还是个病人,她怎么可以。
程圆月观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先是之前的错愕,接着便是惊讶和生气。
还挺好玩的。
“不同意?”
陆尘瞪着她;“给我一个理由。”
“本姑娘马上就要嫁人了,这算不算理由。”
陆尘闭上眼,满脑子便是对方乖巧的样子,但她说出来的话,却能把人气死人不偿命。
“我这个样子,只能麻烦姑娘自己动了。”陆尘闭上眼,不相信眼前的姑娘,能不知廉耻到这个地步。
马上就要结婚的人,不想着为自家男人守住身子,却要把身子给他这样一个陌生人。
不知廉耻的疯子。
听着他的话,程圆月只是露齿一笑,伸出手试了试他的体温。
烫,正发着烧呢。
不过她不在意。
站起身子,开始扯掉自己的小白衬衫,再把里面的里衣脱落。
她心里想着,这只是一本书,而她要睡的男人,便是书中男主。
左右不过是一本书,在书里睡个男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陆尘没有听见动静,还以为对方已经放弃,一睁眼便看见女人已经开始脱衣。
他吓得睁大了眼睛,她来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