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贬谪文学以及贬谪词的界定

尽管贬谪文学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学界对“贬谪文学”的概念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由于这涉及贬谪文学研究对象的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极易使研究者因为概念的不一致而形成观点上的不同,甚至出现自相矛盾的状况。因此,本书将首先对“贬谪文学”加以界定,希望此种界定不仅用之于本书,亦希望能因其合理性而通行于贬谪文学研究领域。

我们将通过对以下三个问题的回答来完成此界定,即:

1.关于作者:贬谪文学的作者应该是什么样的人?

2.关于时间:贬谪文学的创作应该有什么样的时间段限制?

3.关于作品:贬谪文学的作品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关于作者,笔者认为应当是亲身经历贬谪者。这其中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这里所说的身经贬谪者,既包括那些“无罪而贬者”,亦包括那些“罪有应得者”。第二,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有些人虽未经历贬谪,但在作品中表现出贬谪之感,这样的作品也应属贬谪文学。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可作为“广义”的贬谪文学概念,但因其在实际研究中缺乏可操作性和辨别性,本书不予采纳。

关于时间,笔者认为贬谪文学的创作时间一般是在贬谪期间,包括:接到谪命即将赶赴贬所之时、赶赴贬所的途中、在贬谪地生活期间。此外,贬谪者在受到赦免重返朝堂或者致仕归乡之后,回忆贬谪期间的生活和感受的作品,亦应归入贬谪文学的范围之内。贬谪之前的作品,应排除在外。

关于作品,笔者认为,对贬谪文学作品的特征不宜作过细规定,否则在研究中容易作茧自缚。如有些学者强调贬谪文学所具有的“激愤不平之气”等特征,过于狭隘。笔者认为凡是与贬谪生活和情感相关的作品,便可归入贬谪文学。

总而言之,贬谪文学是贬谪者在贬谪期间(及贬谪之后)所写的与贬谪生活和情感相关的作品。由此我们亦可以得出贬谪词的概念:在本书中,“贬谪词”指贬谪者在贬谪期间(及贬谪之后)所创作的与贬谪生活和情感相关的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