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po”与奉行

监督居留地贸易的,在夷馆是驻扎广州的“粤海关监督”,即所谓的“hoppo”(欧洲人音译名),在出岛、唐人街是“长崎奉行”。

粤海关监督,简单地说,就是广州海关税关长官。只不过这个税关是传统意义上的税关,即常关、钞关的一种(设立于内地水路要塞的被称为“关”,设立于外国船只入港海岸港口的被称为“海关”),与鸦片战争后开埠港口设立的“新关”不同。

为什么外国人管粤海关监督叫“hoppo”呢?这是因为海关由中国的财政总管户部管辖,海关监督由户部尚书,即财政大臣推荐任命,而“hoppo”正是“户部”的讹音。

常关的监督是一个收入很高的职位,因此在清代通常由六部或宗人府的满洲官员兼任,每年轮换一次。粤海关监督则更是收入不菲。

行商在广州贸易中作用非常重要,被称为“广州十三行”。“十三行”其实并没有13个行商,其数量时多时少并不固定。

当对外贸易限定在广州夷馆后,这些行商结成了同业组织(公行)。也就是说,他们结成了行会,垄断对外贸易,从海关监督那里承包了进出口关税征收工作,还承担了监督外国人的职责,并强行让外国商人接受进出口商品的垄断价格。

此外,由于外国商人不熟悉中国的度量衡、货币和商业习惯,他们通常会雇用中国会计以及照顾他们在夷馆一切生活起居的被称为“买办”的中国人。这些受雇的中国人都是行商推荐的,由行商进行身份担保,而行商则通过他们对外国商人进行监督。

广州的海关(《粤海图志》插图)

负责管理长崎贸易和外交的是“长崎奉行”。起初,长崎奉行只在外国船只入港的7月至10月份期间待在长崎,其余的时间则返回江户。但从1633年(宽永十年)起,日本开始实行两个奉行在长崎和江户两地轮任的制度。

奉行仅负责长崎的贸易、外交和司法相关事务,市政事务则由“町年寄”“乙名”等町役人打理。奉行下面具体负责贸易事务执行的也是町役人。出岛和唐人屋敷都由“乙名”管理,“乙名”下面设置了相当于翻译的荷兰通词和唐通事。此外,负责给外国船只供给水、食物,给居留地外国人供给食物的人员来自市外,管辖市外的“代官”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向他们颁发许可证,令其从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