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确定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注解

本条是关于义务主体的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的规定。

第1款是关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教学制度、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的规定。

第2款是关于学校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定。

第3款是关于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