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义务教育督导】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配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