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社会保障视角下基于福州市的案例研究
- 朱广琴
- 2020-08-29 01:53:09
第三章 农民工市民化的历史演进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分析
第一节 农民工群体的特征分析
农民工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身上兼具城乡居民两种社会属性。从职业角度来讲,他们是工人;从社会身份来讲,他们仍是农民。确切地说,他们既非完整意义上的市民,也不再是完整意义上的农民,而是制度的“边缘人”。不过,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变迁,农民工群体也非铁板一块,其内部也发生了很大分化,既有实力雄厚的私人老板,也有蹬三轮车的;既有上升为企业管理层的白领乃至“金领”,也有我们多见的在工厂从事体力劳动的蓝领工人;既有第一代,也有新生代。因此,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既要考虑他们在制度方面所具有的弱势群体的特征,也要考虑其内部的复杂性。从整体上把握农民工的特征,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要求。
一 农民工现象的制度根源
劳动力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移,是各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西方发达国家也都曾出现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迁移。农业劳动力迁移在经历了对城市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生活的适应后,逐步实现了城市化。改革开放以来,受城市现代产业发展的带动,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开始了向城市转移的历程。和西方不同的是,中国农村劳动力迁移进入城市后,遇到的最大障碍不是文化生活、价值观念方面的不适应,而是来自制度身份的区别对待。制度排斥使他们只能以“农民工”的身份存在。农民工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职业,实际上更是一种制度性身份。改革开放以来,因农民进城就业引发的职业转换和社会身份转换不同步,造成了中国历史上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农民工现象虽然是由中国城乡生产力发展引起的,却又因社会管理体制的影响而呈现出典型的制度特征。从制度角度分析农民工现象,有利于我们把握此问题的实质。
1.城乡二元社会管理制度是农民工产生的体制性根源
中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社会管理制度是导致农民工问题的体制性根源。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迅速建立工业体系,为了给工业化积累资金,1958年1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人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大类别,并以户籍为基础建立了就业制度、住宅制度、教育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粮食供给制度等制度体系,逐渐确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模式。由此,中国的公民也被划分为两大身份不同、待遇不同的经济利益集团。户籍身份不同,就业安排和社会福利保障也大不相同。可以说,有了户籍就有了对应的就业和社会福利保障安排。对农民来讲,获得农业户籍,就等于获得了就业权利和收入保障,也即接受生产队的劳动安排,以工分为标准对集体剩余进行分配(在实际操作上实行平均主义或“大锅饭”)。农民的社会福利由农村集体统一提供,主要包括宅基地、农业合作医疗以及“五保”供养等。并且,这些保障还具有自动延续的功能,农民的孩子自出生起自动获得农业户籍,进而获得土地耕作权和相应的劳动就业权。在这种制度体系里,农民不仅是一种职业,也是一种不可轻易变更且世代承袭的身份。同样,城市户口也具有就业、社会福利保障识别和代际延续的特征。例如,城市居民的子女自动获得非农业户口和与此相对应的就业安排。有了就业,就有了住房、公费医疗、单位福利(包括食堂、洗澡堂、理发店、商店、子弟学校等)、退休保障等相关社会福利待遇。这种户籍制度安排不仅是出于行政管理上的方便,也在实际上构筑了城乡隔绝、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的僵化、凝固的二元利益格局。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如一堵墙,将城乡社会分割成两块相对封闭的空间,城乡居民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里工作和生活,双方之间几无往来,城乡之间劳动力的转移实际上处于一种近乎停滞的状态。
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为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持和资源支持,大量农业剩余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源源不断地从农业部门流向重工业部门,从农村流向城市,形成了事实上的农业为工业“输血”、农村向城市“输血”的不平等格局。仲大军推算,1952~1986年,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形式,国家从农民手里拿走了5823.74亿元,再加上收缴的农业税1044.38亿元,在这34年里国家从农业抽走了6868.12亿元,约占这些年农业所创造价值的18.5%。由于国家的重视和来自农业部门的资金支持,以工业为代表的城市部门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农村部门。农村居民对城市高水平的生活标准、优厚的福利待遇尽管无限向往,也只能望而却步。就业和社会福利保障同户籍保持一致的分配原则,阻挡了农民迈向城市的脚步。在传统的二元社会管理体系中,农民要想进城,不仅要改变居住地,而且要变更户口种类,即从农业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这种变更的机会微乎其微。除了考取国家正规大中专院校、少数应征入伍战士提拔干部、少数农村非脱产干部转为脱产干部,以及国家因特殊建设工程需要招收少量职工以外,原则上不能转成非农业户口。没有非农业户口,就意味着农民没有权利进城就业和定居。长期推行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被限制在土地上,不能流向城市;二是农民的户籍身份被强化,“农民”作为一种身份远超其作为一种职业而成为这一群体的标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普遍推行,农民获得了生产的决策权和劳动剩余的分配权,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升,不仅农业经济效益增长显著,而且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使用大大减少。统计表明,中国广大农村普遍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由“隐性”变成“显性”,解放出了4亿多农业劳动力。他们亟须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以改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长期以来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尤其是城市的高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都吸引着他们涌向城市,城乡二元隔绝的社会结构逐步松动。中国大地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开始会聚成一股股农民进城务工的大潮。但是,和经国家政策允许而永久改变居住地乃至身份的那些人不同的是,农民工属于没有获得政府同意其永久变更居住地。农民进城务工,仅仅是为了就业赚钱临时改变居住地而已,并没有正式改变其作为农民的社会身份。他们只是工作进了城,户籍身份还留在农村,属于没有从事农业劳动的户籍农民。可以说,农民进城务工是城乡二元条件下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进城农民无法顺利向市民转变也是中国城乡二元体制限制的结果,二元社会结构是中国农民工问题产生的体制性根源。
2.渐进式的改革模式选择是导致农民工产生的制度原因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崩溃边缘背景下启动的。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也由于害怕骤然进行制度变革会带来强烈的社会震动,所以,改革从一开始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将其定性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并选择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模式。渐进式改革模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决策者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改革“实验”积累更多经验,将改革的方向、速度、形式以及推进的广度和深度都控制在有利于巩固和增强自身政治权威的限度之内,既减少了改革过程中由于失误而引起的成本或损失,又可以避免过激的改革动作对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冲击。不过,在“渐进”式改革模式下,经济领域往往最先获得突破,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因为涉及既得利益而具有滞后性。新旧体制并存又会造成许多新的矛盾产生,从而延缓改革的进程。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农业领域的家庭联产承包开始突破,广大农民开始获得农业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实现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提供了可能。20世纪80年代,农民开始尝试进城就业,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率先进入乡镇企业务工。随后,更多的农民兄弟跨过城乡边界,进城务工。到90年代,进城务工的农民已达到了1亿人。与经济领域中的改革和突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领域中的改革相当缓慢。改革后,二元社会结构虽然有所松动,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壁垒仍未从根本上打破,农民工虽然工作和身体进了城,但身份却没有进城。没有城市户口簿,即便他们实际上早已在城市工作和定居,与一般城里人无异,但仍被社会和政府称为“农民工”,或者“外来务工人员”,不属于统计意义的“市民”。并且,因为没有城市户籍,他们享受不到城市人的社会待遇,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例如,他们只能在次属劳动力市场从事非正规就业,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差;无法享有住房、医疗卫生以及子女入学的平等权利;还会遭遇城里人的偏见和歧视。受社会领域改革滞后性的影响,农民进城仅仅是工作进了城,他们的户籍和社会保障体系还留在农村。没有城市户籍,他们便不能成为市民,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身份和职业的错位让他们进不了城也回不了村。
农民工是中国渐进式改革过程中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改革不同步矛盾的产物,关键在于由户籍决定的社会福利保障不能随着就业的流动而流动。如果放开户籍,这一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农民工最终会发展成为城市社会的一员,实现市民化。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户籍制度已经“嵌入”劳动就业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粮油供应制度、住房分配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和城市人口控制制度之中,成为一系列具体社会制度的母体。户籍改革不可能是单项的制度改革,任何的户籍变动都会引起太多的利益震动。在求稳的渐进式改革模式下,户籍制度的放开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突破。而且,放开户籍就意味着要对进城农民工负责,为他们提供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和为其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财政补贴。据测算,如果一个农民工转变成市民,那么政府需要提供的财政成本大约为10万元。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政府显然没有做好全面放开户籍的准备。现实的选择只能是通过调整,逐步将各项制度或福利同户籍管理制度剥离开来,这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制度调整过程。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的计划特征与就业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并存的产物,中国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决定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在短期内还不会消失。
3.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经济吸纳”与“社会拒入”的双重态度,是这一群体被强化的结构性因素
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从而使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是普遍而正常的现象。这些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尽管也会遇到各种不适应,但最终都将融入城市文明体系。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中国进城农民工尽管也参与到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之中,但仅限于经济领域,他们始终没有被城市主流社会接纳,而是成为制度的“边缘人”——农民工。城市社会采取的“经济吸纳”“社会拒入”的双重态度是这一庞大社会群体被强化的结构性因素。
一方面,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农民工,因为进城农民工不仅能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必需的廉价劳动力,而且农民工主要承担了城市无人愿干又必须有人干的各种脏活、累活和危险活,这是农民得以以就业的方式转入城市的原因所在;另一方面,城市政府却不愿意在城市社会体系框架下承认他们,不愿意给他们户籍待遇和为他们提供本地居民享有的社会福利与安全保障,始终把他们当成“外来人”。这些进城农民工不能取得城市户口,不能和城市职工同工同酬,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各种福利待遇,如住房、医疗、就学,等等。城市政府的这种双重态度让他们身份尴尬:尽管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城市,却不属于城市的正式成员;说他们是农民,却长期不在农村工作和生活。从制度角度来看,他们只能被称为“边缘人”。正是这种“边缘人”的身份使他们长期在城乡之间来回奔波,成为“两栖人”,他们的迁移流动也一直夹杂着“离土浪潮”和“归土浪潮”的双向轨迹,这也意味着农民工这一中国特有的社会景观还将继续存在。
农民工之所以被称为农民工,是因为他们在现行制度框架下不能取得与拥有城镇户口身份的劳动者平等地位并享受相应权利。只有将户籍从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教育、住房保障中逐步剥离出来,农民工这一带有历史烙印和时代特征的称呼才会慢慢淡化并退出历史舞台。
二 农民工群体的发展分化
当前农民工群体的内部分化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基于不同的经济地位、社会声望等方面的垂直分化;二是基于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工各自的特征、行为决策等方面的代际分化。
(一)农民工群体的垂直分化
经过30多年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洗礼,农民工群体内部差异性明显出现,被社会整体看待的农民工的同质性结构逐渐被打破,层次性分化显现。从横向来看,出现了不同职业位置的流动与分化;从纵向来看,在资本占有、经济收入、社会声望、价值取向等方面也出现了等级差异。例如,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了大量的私营企业主、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动者、生产流程中的管理者等一批较高收入群体,其群体内部之间呈现出较明显的社会分层。二次分化后群体内各层次的“市民化”程度不一,其规避风险的能力也存在差别。如果按照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程度来划分,大致可将农民工划分为以下两个层次:“业主层”,包括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层”,包括白领工人和蓝领工人。如果以职业分类和就业层次为基础,以资本占有、经济收入、社会声望以及价值取向为标准,大致可将农民工划分为四大群体:“私营企业主”“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务工人员”“无业或失业农民工”。不管以怎样的标准来划分,农民工群体的分化都是相当大的,尤其体现在经济收入水平上。从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要求来看,收入水平无论如何都是其实现市民化的基础条件,直接影响着市民化的成效。因此,本书更倾向于以经济收入和就业稳定为标准对农民工进行归类。
1.经济地位、社会声望较高的农民工群体,包括“业主层”的私营企业主,“雇工层”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也即“白领”工人
农民工中的“私营企业主”,是指在城乡开办私营企业的那一部分农民。他们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所,已经具备市民化所需要的物质资本。他们交往的层面较广,很多已经形成了以市民为主的朋友圈,有一定的人脉和社会资源调动能力,社会资本异质性强、质量高,属于市民化能力和市民化程度比较高的群体。
“白领工人”是指文化程度一般都比较高的农民工。他们拥有较多的专业技术或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主要在企业负责经营管理或技术工作。随着流向城市的农民工素质的提高以及农村户籍的大学生开始参加工作,这一群体的比例会不断上升。
这一类别的农民工虽是农业户籍身份,但在城市有稳定的住所、就业岗位以及相对固定的劳动关系。这部分农民工基本上属于全家外出型,他们开始占有大量城市公共产品,已经成为实际上的市民,只是农民的身份没有改变而已。
2.经济地位、职业声望处于中等层次的农民工群体,包括“业主层”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层”的普通蓝领工人
个体工商户是指拥有某种专门技艺或经营能力,有一定的生产资料、资金和少数雇工,自己往往既是老板又是员工的小业主。他们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较高的生活水平。在生产资本的占有上,尽管属于“业主层”,但相对于私营企业主群体来讲,个体工商户所占有的生产资本相对较少。
还有就是受雇佣的工薪阶层,主要由受雇佣的蓝领农民工组成。他们分布在各个行业,主要靠体力而不是靠技术获得工资,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相对稳定,但收入水平不高。
收入水平受个体拥有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以及就业稳定性的影响。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的平均收入水平整体要高于非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这部分农民工大都有一技之长,进城务工有一定时间,具备了相当的城市生活经验和基础,有一定的市民化能力。
3.经济地位、职业声望较低的农民工群体,主要是非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群体,我们通常所说的“农民工”主要属于这一群体
这个群体包括季节性务工的传统农民和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意慢慢积累的新生代农民工。前者多是上了年纪的农民工,他们基本没有现代工作技能,也没有市民化的意愿,进城务工纯粹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后者总是将改变命运的希望放在重新选择工作上,他们通过不断流动的方式来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不过,频繁流动只会让他们距离市民越来越远。这部分群体一部分可能回到农村,另一部分则可能成为“问题农民工”。
农民工群体的分化,是他们在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不断分化的必然反映和结果。农民工的分化一方面表明农民工已不再是一个同质性群体,另一方面说明农民工中的优势群体更有条件实现社会融合。农民工群体的垂直分化,要求我们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农民工的市民化能力和态度,不应采取“一刀切”式的、整齐划一的政策方式,而是要在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保证政策选择的足够弹性。
以上所说的农民工分化状况,可以用图3-1表示如下。

图3-1 农民工群体分化示意图
(二)农民工群体的代际分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加入农民工队伍和第一代农民工逐渐返回农村,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成长为农民工的主体。国家统计局2010年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项调查显示,在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已达58.4%。与“扛着蛇皮袋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拉着拉杆箱进城”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明显的代际转换特征和时代性特征。
1.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
老一代农民工外出就业,多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进城挣票子、回村盖房子”。他们忙时务农,闲时务工,争取收益的最大化。而且,只要比在农村挣得多,他们什么活都愿意干。尽管很辛苦,他们的目标还是通过一张张寄往家乡的汇款单得到了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外出不只是为了打工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改变生活。他们不仅考虑薪酬,更看重就业前途和发展空间,如能否学习到技术,能否有稳定的上升空间。他们不再绝对地集中于制造行业,开始偏向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转入市场销售、现代物流、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等第三产业部门就业。国家统计局2010年公布的资料显示,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从事制造业的比重为44.4%,从事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比重为12.4%,从事建筑业的比重为9.8%,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比重为9.2%,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比重为8.4%,从事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的比重为5.0%,从事其他行业的比重为10.8%。
职业选择的变化意味着农民工与城市有更多的交集,这使他们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城市,更看重自己“工人”的职业身份而非“农民”的户籍身份,从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
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32.3%,比第一代农民工低22.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传统农民工10.3个百分点;而在20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11.3%,几乎是传统农民工的1/5;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2012年初,各种媒体上都出现了对“农民工”这一称谓的讨论。新生代农民工在这次讨论中积极表达了自己的身份认同:他们强调自己已经不再是“农民”而是“工人,努力为自己“正名”。
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出生和成长于农村,但短暂的人生经历就是从校门到厂门,从学生到工人,基本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疏离农村。关于“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回家乡务农”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1.4%,而在当前仍旧外出就业的第一代农民工中,这一比重为11.0%;打算“继续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占50.0%,老一代农民工则占到了57.1%(见表3-1)。成长和务工的经历,意味着他们的就业技能已经与第二、第三产业相适应,回乡务农的可能性不大。
表3-1 新、老两代农民工“未来发展的打算”比较

资料来源: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工人日报》2010年6月21日。
2.由“寻求谋生”向“追求平等”转变
如果说第一代农民工进城主要是为了生存,新生代农民工则更多的是为了发展。老一代农民工背井离乡外出务工为的是能更好地养家糊口,他们在就业选择上把挣钱多作为首要标准,对苦和累能忍受。和父辈大不相同的是,新生代农民工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注重工作的发展性与舒适性。他们向往城市,整体上更希望拥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权利。这是因为,较之父辈来讲,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的他们,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与城里的孩子一样,也是父母“一勺一勺将日子中的甜放在他们的嘴里”。他们外出打工不再只是为了赚钱,还负有提升自己以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这样的人生使命。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为积极地通过各种“行动”表达自己的诉求。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的要求比较高,如要求同工同酬,要求公司给其缴纳社会保险。当工作不能满足要求或是无法实现预期目标时,他们一般不会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会通过频繁地换工作、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对微薄工资和恶劣劳动环境的不满。清华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2月8日发布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显示,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较低,短工化就业趋势明显。在“第一份工作”“上一份工作”“每一份工作”中,“80后”比“80前”持续的时间都显著缩短。除了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外,新生代农民工也开始尝试“用手投票”来维护自身权益,也即用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规范企业和保障自身的利益。例如,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他们会采取劳动仲裁等依法抗争的方式来维护个人权益。他们也会利用各种公共媒介,在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上主动发言。
此外,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意识到技术对于改变自身命运的作用,他们对技术培训有着强烈的需求,多数表示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如果说老一代农民工为了赚钱进行的是一种地理上的“迁移流动”的话,那么新生代农民工所进行的则是一种“社会流动”。他们认为,自己有改变农民身份的能力与权利,将打工视为改变生活和寻求更好发展的途径,表现出更多的社会理性和价值理性特征。他们从经济上不愿意成为“穷二代”,从生活上希望成为新市民。
3.由“城乡双向流动”向“进城定居”转变
第一代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亦工亦农的打工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的心理。他们关注得更多的是找到像样的工作、赚更多的钱、给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改善家庭经济地位,然后落叶归根。他们对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十分牵挂,普遍的认识是“早晚要回家,不可能在城市安家”。据1999年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有89.7%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即在第一代农民工中,大约有10%的人逐渐在城市沉淀了下来。
其他学者根据历年来农村外出流动人口数据估算的结果也大致如此。新生代农民工则不然,他们倾向于落地生根,以定居城市为目标,适应流入地社会,定居过日子,大多不愿回归农村。由于长期在城市生活,新生代农民工不仅适应了城市的环境及生活方式,而且在内心深处认可了城市文明,对城市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城市对他们日益成为一种刚性需求,他们也不再具有回到土地上的可能性。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显示,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
以“假如不提供城镇户口,你愿意留在城里吗?”来测量新生代农民工定居城镇的意愿,结果发现,有79.5%的农民工都选择留在城市,年龄越小的农民工,越不愿意回到农村。数据对比说明,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新生代农民工整体上希望能够定居城市,首先是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参加过农业生产劳动,缺乏务农经验,对农业和农村的情感较少。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一部分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进城打工,另一部分是打小就跟着第一代农民工父母生活在城里,或者有的干脆就是在城里出生和长大的。虽被冠以“农民工”的称号,但他们普遍没有务农经历。他们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经日趋城镇化。据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统计,有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对农村生活也渐趋陌生,他们成年后的生活和就业经历更多地与城市联系在一起。其次是他们也希望定居地和工作地能够更靠近些,不想太漂泊。多数农民工对居住地的选择与务工地重合。再次是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便捷的消费对他们有着格外的吸引力。例如,让人眼花缭乱的休闲娱乐、KTV、网购、团购、外卖、扫码支付等时尚消费在农村社会显然很难得到满足。有的新生代农民工就表示,在农村,他们的精神需求如“干涸池塘里的鱼一样”。非农的成长经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以及城市更多的工作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都使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再沿袭老一辈“挣钱回家”的传统,不愿意在城乡之间往返迁徙,他们整体回归农村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小。
当然,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不顺利,后果将比第一代严重得多。对于第一代农民工而言,他们有着较强的“乡土认同”以及务农的本领。换言之,尽管他们在城镇无法“扎根”,但是他们在农村有“根”,他们可以“亦城亦乡、亦工亦农”。而且,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为其提供了底线保障,从而也可避免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流民”现象和类似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病”。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的“乡土认同”减弱,务农本领缺失,又有着强烈的“城市梦”。如果不能顺利融入城市社会,其后果只能是“非城非乡、非工非农”,受到城镇和乡村的双重疏离,成为真正“失根”的群体。如果发生社会经济不景气,或出于其他原因遭遇就业危机,新生代农民工很容易演变为“流民”,成为“问题农民工”,进而引发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